注:
复试地点:浙江传媒学院杭州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源街998 号)。
复试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文学作品(片段)表达;③指定新闻播报;④指定材料评述;⑤现场交流。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2.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文学作品(片段)表达;③指定电视片解说;④自备影视剧(广播剧)人物对白或独白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须脱稿。时长 2 分钟以内)。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3.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仪态考察:站姿、走姿;②讲解片段展示(自备一段场馆、景物或作品讲解,内容可选择人文类、艺术类、科技类等。脱稿,不使用道具。时长 2 分钟以内);③指定材料讲述;④现场交流。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4.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英文材料朗诵;③英文表达(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演讲);④现场交流。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5.表演
复试(现场面试):①文学作品朗诵(自备材料,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时长 1 分 30 秒以内);②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歌剧、民歌、流行歌曲、音乐剧等。时长 1 分 30 秒以内);③形体技能展现(自备,可用伴奏音乐,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体育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长 1 分 30 秒以内);④人物塑造能力考察;⑤命题表演。
6.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复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影视与美术相关命题论述分析;②社会与时事相关命题论述分析; ③阐述节目策划方案(根据指定命题,口述一个简单的节目策划方案,需要说明节目类型、播出平台、 目标受众、节目风格、大致拍摄内容以及声音设计等)。
现场笔试:①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包括文艺常识、影视常识、影视制作基础及新技术常识等);②海报设计(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中性笔绘制海报,并给海报命名,撰写海报说明。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复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影视专业素养考查(影视艺术常识、影视摄影基础理论、影视画面拍摄与制作等知识考查);②视觉元素辨别(根据图片内容,提炼并描述图片的具体视觉内容信息与视觉造型元素)。
现场笔试:①视听艺术常识等考查;②命题创作(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中性笔创作场景图。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复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根据给出的影视片段进行阐述分析;②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专业问题。
现场笔试:命题绘画创作(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中性笔进行绘画创作,并撰写故事梗概。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备注:
1.考试作答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个人身份信息。
2.在现场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3.在现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辅助工具(表演专业形体展示需要除外),如道具、PPT、音乐播放器等。
4.表演专业形体展示可使用自备的伴奏音乐,该伴奏音乐只允许用U 盘存放,文件格式要求MP3,且 U 盘中只能存放该伴奏音乐文件,文件名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信息等,考生不允许自带播放设备,考试时如遇 U 盘无法播放等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
5.复试考试成绩,满分以 100 分计。
(三)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 2026 年 3 月中下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艺术校考最终考试结果。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
四、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一)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 2026 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通本科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2.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 2026 年普通本科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各招考方向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排名位于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 2026 年普通本科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表演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 2026 年普通本科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 2026 年普通本科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二)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 2026 年普通本科线× 100。
(三)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
(四)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五)我校 2026 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6 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
(七)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八)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浙江传媒学院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九)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五、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1.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6 年 1 月 3 日 9:00—1 月 9 日 12:00。
2.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各环节考试要求均遵照本简章执行,专业成绩合格划线时进行单独排序。最终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 ”)相关报考办法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