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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考中国港澳台联考学校:權威發布 |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5年自主招收香港學生簡章

2025-06-07   北京联考中国港澳台联考学校



香港學院2025年

自主招收香港學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視深圳大學建設,組織北大援建中文、外語類學科,清華援建電子、建築類學科,人大援建經濟、法律類學科。建校42年,深圳大學秉承“自立、自律、自強”的校訓,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形成了“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的辦學特色,培養了近30萬各類創新創業人才,95%以上紮根粵港澳大灣區,為特區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學校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發展戰略,成為內地進步最快的大學之一,綜合實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人事管理體制等領域的改革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學校已經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實力雄厚、在國內外具有良好聲譽和重要影響力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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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在校生46627人,其中本科生29384人、碩士研究生15571人、博士研究生1114人、留學生558人;另有南特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碩士研究生158人。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成果豐碩。現有教職工4413人,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233位,廣東省高層次人才115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2293位。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農學、交叉學科等13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7個學院,105個本科專業和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4個;有省級一流學科17個;學術學位博士授權一級學科22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類別4個;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4個,博士後工作站1個。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0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32個。工程學、臨床醫學、材料科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化學、物理學、社會科學總論、環境科學/生態學、藥理學與毒理學、農業科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精神病學與心理學、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地球科學、免疫學、數學、微生物學、經濟學與商學等20個學科進入ESI學科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化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科研合作、國際化師資建設、國際文化交流”。目前與境外约300所高校(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係,遍佈全球56個國家和地區,開展學生交換、教師互訪和科技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並積極吸納全球留學生就讀深造,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品質和層次,形成日益濃厚的國際化辦學氛圍。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為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綜合性大學、打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隸屬深圳大學(深大校发〔2024〕98号),旨在積極探索促進深港教育的雙向融合發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香港青年在本地接受優質高等教育提供更多元的選擇,培養愛國愛港的優秀传媒人才。香港學院提供在香港授課的深圳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均經香港教育局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第10條註冊(課程註冊編號233326、233327)。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以港澳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實施四年制本科學歷教育,香港學院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課程設置等與深圳大學校本部基本保持一致,畢業考核及學歷和學位的授予按照深圳大學的規定執行。香港學院學生屬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5年第二年招生,面向香港學生。學生學習地點主要在香港,由非本地課程主辦者香港明禮德學院協助提供辦學場地設施並輔助日常事務性管理,個別課程需要到深圳大學本部完成。學生在就讀期間有在深圳本校交流學習意願的,經深圳大學審核並同意後可來深圳大學本校就讀一學期或一學年。



二、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香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擁護“一國兩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全日制普通高中/中六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最遲在入學前取得高中畢業證書),年齡不超過30周歲。

(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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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專業

(点击查看大图)

注:錄取通知書、畢業證及學位證中不標注具體方向。



四、辦學地點

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五、招生計劃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5年招收香港學生計劃視申請和考核情況而定。



六、申請、考核辦法和相關事項

(一)申請流程及申請材料

1.報名

考生須在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24時前(以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准,逾期視為報名無效),將以下所有申請材料電子版(文檔名請設置為簡體)以壓縮文檔附件方式發送至zsb@szu.edu.cn(郵件名以“姓名(简体)+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5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材料”方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發送材料視為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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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5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入学申请表》(見附件1,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手寫簽字加蓋中學公章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掃描為彩色PDF文檔)。

(2)《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5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見附件2,點擊閱讀原文下載)(EXCEL文檔)。

(3)个人免冠電子照片,照片用於學籍註冊,不得PS,不得遮擋眉毛耳朵等面部位置,須為清晰的JPG格式彩色電子原圖

(4)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彩色JPG圖片)。

(5)成績單及高中畢業證書:考生須提供中四(高一)、中五(高二)和中六(高三)學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中學公章、掃描為彩色PDF文檔。應屆生如暫未取得高中畢業證的,可先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預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須加蓋中學公章掃描為彩色PDF文檔);非應屆生必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掃描為彩色PDF文檔)。

(6)考生所在中學負責人推薦意見(非必須、掃描為彩色PDF文檔)。

(7)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如學習概覽等,掃描為彩色PDF文檔)。

2.現場確認

(1)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並收到資料齊全回復郵件後,考生须在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4日18時前(香港工作日)將以上所有材料紙質版提交到現場確認處,並備正本供現場確認核對,逾期視為報名無效(注:現場確認時須向工作人員出示我辦的回復郵件)。

(2)地点: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3)報名費:HK$500/人。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材料的完整性。我辦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考生須補充材料的,將通過報名郵箱或電話聯繫考生,請考生務必留意,按要求及時補充材料。

(2)電子版材料請務必以郵件附件的形式發送,因無法下載導致申請不成功的情況,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後果。

(3)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掃描件須真實有效,清晰可辨。若因資料缺失、造假等造成審核不通過的情況,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後果。

(4)應屆高中畢業生如暫未取得高中畢業證的,可先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預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報到時備高中畢業證書正本供現場查驗,未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我校將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5)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現場確認的考生,須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可委託親屬代理確認,確認時應出示考生身份證件、代理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見附件3,點擊閱讀原文下載)以及其它報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為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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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初審

深圳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報名成功的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審合格名單將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三)考核

深圳大學將組織考官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考核,初定於2025年7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及面試安排請留意電子郵件以及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



七、錄取原則

(一)根據考生報考志願、面試情況、高中階段學習情況等綜合表現,擇優錄取,擬錄取結果將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我校將確認入讀的擬录取名單報送上級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預計於2025年8月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收費標準

(一)學費(不含書費):根據香港非本地課程專案相關規定,學生每學年須繳交兩期金額相同的學費,每期金額HK$50,000。每年的學費金額或會按年調整。具體繳費時間和方式將另行通知。

(二)報名費與註冊費:除了學費,學生報名時需繳交報名費HK$500,辦理新生註冊手續時需繳交註冊費HK$3,000。

以上收費都以香港明禮德學院的名義收取並向學生發出收據。



九、獎學金

(一)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由深圳大學根據各類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

(二)卓越獎學金:全獎1名,金額HK$100,000;半獎2名,金額HK$50,000。由香港明禮德學院設置並根據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

(三)新生獎學金:獲錄取並正式註冊入讀的2025級學生可獲得新生獎學金。一等獎不超過2名,金額為HK$20,000;二等獎不超過3名,金額為HK$10,000;三等獎不超過6名,金額為HK$5,000。由深圳大學設置並根據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已獲得卓越獎學金的學生不重複發放新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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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關要求

(一)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深圳大學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深圳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二)新生持加蓋深圳大學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報到時備高中畢業證書正本供現場查驗,未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我校將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三)香港學院學生報到及學習地點主要在香港,不提供住宿,如相關辦學政策或客觀辦學條件發生變化,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調整後的安排執行。

(四)相關培養及管理原則按照《深圳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執行。學生在就讀期間有在深圳本校交流學習意願的,經深圳大學審核並同意後可來深圳大學本校就讀一學期或一學年。

(五)如來校本部交流學習,體檢需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六)如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關於港澳自主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七)個別僱主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本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



十一、諮詢及查詢方式

單位: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深圳大學香港學院

諮詢電話: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0086-755-26536235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

00852-62634207(僅用於現場確認、費用繳交相關問題諮詢)

電子郵箱: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zsb@szu.edu.cn

主頁:

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s://zs.szu.edu.cn

單位地址: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粵海校區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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